據(jù)媒體報道,有關(guān)部門近日發(fā)布通知,宣布將提高汽車報廢更新的補貼標準,以支持大規(guī)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
根據(jù)新政策,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含當日)前注冊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車,將獲得更高的補貼。
其中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提升至2萬元,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提升至1.5萬元。
新通知還明確,自《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印發(fā)之日起申請補貼的消費者,將按照新標準執(zhí)行。
此外,政策還加大了對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支持力度,特別是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類柴油貨車,并加快更新為低排放貨車。
具體而言,報廢并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可獲得8萬元補貼;僅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補貼3.5萬元;僅提前報廢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平均每輛可獲得3萬元補貼。
為了推動城市公交車電動化,政策還提高了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的補貼標準。
更新車齡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平均每輛車可獲得6萬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