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東阿阿膠電子商務(北京)有限公司因違反廣告法和價格法,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1萬。
處罰事由顯示,當事人在店鋪直播間發布“男女6歲以上的小孩子……都可以去吃我們的一個阿膠啊”等廣告,未明確“阿膠”是藥品、保健品還是普通食品。同時,保健品阿膠片明確顯示不適用于少年兒童,當事人也無法提供含阿膠成分的普通食品適用“男女6歲以上的小孩子”的科學依據,上述廣告內容構成對商品的性能等表述不準確、不清楚、不明白。
又查,當事人在店鋪直播間發布“阿膠的話,增強我們的某免疫力啊”等聲音加視頻的廣告,與其被批準的廣告類別(文)不一致,且上述廣告在發布前未經有關部門審查。另查,當事人在店鋪直播間推銷商品時發布阿膠糕“過了母親節的話,要恢復345米”等內容,但數據顯示,活動結束后1個多月時間內,該商品均沒有銷售價為345元的成交記錄,上述推銷內容構成利用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