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網信網7日消息,為切實加強網絡暴力信息治理力度,營造良好網絡生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起草了《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完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機制,健全賬號管理、信息發布審核、監測預警、舉報救助、網絡暴力信息處置等制度。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強化網絡用戶賬號信息管理,防止假冒、仿冒、惡意關聯網絡暴力事件當事人進行違規注冊或發布信息,協助當事人進行個人賬號認證。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和公開管理規則、平臺公約,在用戶協議中明確用戶制作、復制、發布和傳播網絡暴力信息應承擔的責任,并依法依約履行相應管理職責。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發布網絡暴力信息治理公告,并在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工作年度報告中,報告相關工作情況。
發現存在網絡暴力風險時,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公布治理工作情況,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理性發聲,防范抵制網絡暴力行為。
關于網絡暴力信息處置,《征求意見稿》明確,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隱私等網絡暴力信息的,應當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限制傳播等處置措施。對于涉及網絡暴力的不良信息,不得在《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重點環節呈現,防止網絡暴力信息擴散傳播。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跟帖評論信息內容的管理,及時處置以評論、回復、留言、彈幕、點贊等方式發布、傳播的網絡暴力信息。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網絡社區版塊、網絡群組的管理,不得在詞條、話題、超話、群組、貼吧等環節集納網絡暴力信息,禁止創建以匿名投稿、隔空喊話等名義發布導向不良等內容的話題版塊和群組賬號。
網絡社區版塊、網絡群組的建立者和管理者應當履行管理責任,規范成員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發現用戶制作、復制、發布、傳播網絡暴力信息的,應當依法依約采取移出群組等管理措施。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強化直播和短視頻內容審核,及時阻斷涉及網絡暴力信息的直播,處置含有網絡暴力信息的短視頻。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信息內容真實性、合法性審核,不得渲染炒作網絡暴力事件,新聞信息跟帖評論實行先審后發。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借網絡暴力事件實施蹭炒熱度、推廣引流、故意帶偏節奏或者跨平臺搬運拼接虛假信息等惡意營銷炒作行為。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傳播網絡暴力的賬號、機構等提供流量、資金等支持。
《征求意見稿》要求,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完善網絡暴力防護功能,提供一鍵關閉陌生人私信、評論、轉發和消息提醒等設置。用戶面臨網絡暴力風險時,應當及時發送系統信息,提示其啟動一鍵防護。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完善私信規則,允許用戶根據自身需要設置僅接收好友私信或拒絕接收所有私信。采取技術措施阻斷網絡暴力信息通過私信傳輸。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以下情況時,應當及時協助當事人啟動一鍵防護,切實強化當事人保護:
(一)網絡暴力當事人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的;
(二)當事人在公開環節表示遭受網絡暴力的;
(三)若不及時采取強制介入措施,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其他情形。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專門的網絡暴力信息快捷投訴舉報入口,開通網絡暴力信息投訴舉報電話,簡化投訴舉報程序。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結合投訴舉報內容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及時受理研判,對明確為網絡暴力的情況,依法依規處置并反饋結果,對核實不屬于網絡暴力的,應當按其他類型舉報受理要求予以處理并反饋結果。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提供針對網絡暴力信息的一鍵取證等功能,提高證據收集便捷性。依法依規為用戶維權,司法機關、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工作等提供及時必要的技術支持和協助。
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加強對于未成年人用戶的特殊、優先保護。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優先處理涉未成年人網絡暴力信息舉報。發現未成年人用戶存在遭受網絡暴力風險的,應當立即處置違法違規信息,提供保護救助服務,并向有關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