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16時27分迎立春。
立春,為二十四節氣之首。立,是“開始”之意;春,代表著溫暖、生長。立春標志著萬物閉藏的冬季已過去,開始進入風和日暖、萬物生長的春季。在自然界,立春最顯著的特點就是萬物開始有復蘇的跡象。
在歷史發展中,古人在陰歷基礎以融合陽歷成分形成了農歷,從嚴格意義上說,它是屬于陰陽合歷。在人們的傳統觀念中,“立春”是陽氣升發、萬物更生的節令,將有“雙春”之農歷年視為大吉年份。“雙立春”與“無春年”是夏歷(農歷)中的概念,是指農歷一年有“雙立春”或全年都沒有“立春”的年份,這是由于農歷年長度有的年份短于回歸年、有的年份長于回歸年的緣故。如:2016年農歷猴年是“無春年”,即,全年沒有立春之日。干支歷不存在無春,因為每一歲均是以“立春”為歲之起始,立春節氣一到,就是孟春開始了,所以歲歲有“春”。
回歸年的長度為365.2422天,這就是相鄰兩個立春節氣之間的時間間隔。公歷年平均長度是365.2425天,與回歸年相差無幾,所以立春在公歷年中的日期基本固定,絕大多數年份為2月4日,個別年份為2月3日或2月5日。而農歷年情況就不一樣了,農歷采用的方法是“19年7閏”法,即在19個農歷年中加上7個閏月。農歷無閏月的年份為353至355天,比回歸年少11天左右;有閏月的年份為383天至385天,比回歸年多19天左右。故閏年有25個節氣,平年有23個或24個節氣。于是立春在農歷年中的位置呈現出4種情況:在年初;在年末;年初年末兩頭春;全年無立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