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個稅匯算將于2024年3月1日開始,2月21日起可以提前預約辦稅。2023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2月21日起,納稅人可預約3月1日至3月20日中任意一天辦理年度匯算;在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間,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二)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3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這些人無需辦理匯算:(一)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二)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三)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四)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