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鳥驛站宣布,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菜鳥驛站訴拼多多(上海禹璨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杭州埃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案的終審判決書。
法院認定,拼多多在菜鳥驛站末端門店推廣"多多買菜末端系統",屬于不正當地利用他人市場成果的行為,損害了正當經營者合法權益、擾亂了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還損害了消費者權益、激勵創新機制等公共利益,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商業道德,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為。法院依法判決拼多多向菜鳥賠償500萬元,并在拼多多網站"多多買菜"平臺刊登道歉聲明。
菜鳥驛站表示:"感謝法院的公正判決,這對末端物流行業保持健康的市場環境意義重大。此次判決書亦認定‘無證據表明菜鳥系統在末端物流市場中處于壟斷地位’。我們將對混淆視聽、散布菜鳥驛站‘二選一’等詆毀言論,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