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6月27日消息,近日,北京世紀超星信息技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學習通)起訴《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知網)的8份一審判決公布。經審理,在8起訴訟中,法院均認定知網存在侵害學習通的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8份訴訟的判決結果為,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被告《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賠償原告北京世紀超星信息技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經濟損失分別為15901.80元、14825.30元、15324.30元、15024.30元、15317.80元、15951.80元、15930.80元、15622.80元,合計123898.9元。
IT之家了解到,原告學習通稱,被告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原告許可擅自將原告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作品數字化并進行非法傳播,其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對于上述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且給原告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被告知網辯稱,中國學術期刊(網絡版)屬于期刊,擁有國家相關部門批準文件及期刊出版許可證,其作為期刊出版單位網絡轉載已在其他報刊刊登且著作權人未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案涉文章,符合期刊轉載法定許可的法律規定,不構成對原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
經審理,法院認為,被告知網將涉案文章收錄其數據庫并在網上進行瀏覽及下載的行為,顯然不屬于期刊與期刊之間的轉載或摘編行為,不屬于期刊法定許可制度調整的范圍,且網絡轉載法定許可制度已經廢止,故該公司以該兩項法定許可抗辯其未侵權的主張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