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4 日消息,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就 OPPO 起訴諾基亞標準必要專利使用費糾紛一案【案號:(2021)渝民初 1232 號】作出一審判決,此前 OPPO 請求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確定諾基亞標準必要專利組合的全球 FRAND 費率,并承諾接受中國法院判決的費率。
據(jù)悉,這是 OPPO 與諾基亞自 2021 年 7 月開始的全球專利紛爭中,首個 FRAND 全球費率判決(FRAND 條款即公平、合理及非歧視條款,主要用于反價格戰(zhàn)),不過目前該案一審判決具體系列尚未公開,具體判項暫不得而知。
據(jù)悉,該案原告為 OPPO 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OPPO 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OPPO(重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為諾基亞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諾基亞技術公司(Nokia Technologies Oy)、諾基亞公司(Nokia Corporation)。
OPPO 和諾基亞圍繞標準必要專利使用費問題已在多國展開訴訟。雙方的爭端始于 2021 年 7 月初,諾基亞同時在印、法、德、英等 9 個國家對 OPPO 提出一系列專利侵權訴訟,OPPO 隨即于 2021 年 9 月初,在中國和歐洲等地使用 5G 基站專利,對諾基亞發(fā)起多件專利侵權訴訟以進行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