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記者在網絡直播間發現,不時出現標榜“低價”“大牌元素”的商品,一些主播向觀眾暗示其所售商品為高仿名牌服飾、手表,并建議買家加微信“看貨買貨”。
網絡主播兜售與正品外觀相似的高仿貨,其實是在利用大牌知名度打“擦邊球”。這種行為涉嫌品牌侵權。只不過,對網絡直播中的品牌侵權行為查處難度更大。直播平臺和相關部門需要加強甄別力度,遏制品牌侵權行為,維護品牌合法權益,這樣做也是在向消費者普及法律知識。
趙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