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提醒,清明節在崗位上堅守的小伙伴要記得領足加班費,這樣你的5月份工資卡里就多了一筆錢。
因為勞動法確定了8小時工作制,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但工作中總有意外,加班在所難免。對加班,勞動合同法明確,用人單位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安排加班的,應當支付加班費。
律師指出,按法律規定,如果單位安排加班,單位應當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倍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倍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則要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倍的工資報酬。
另外,對于用人單位拒付加班費的情況,勞動者可以收集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已經規定加班的條款、考勤記錄和工資條、加班審批表、相關錄音、錄像、短信、微信、電子郵件等相關證據,以此來證明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存在加班事實、加班時間、企業加班費用未發放。
值得注意的是,年終獎和加班費不能混為一談,加班費是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標準發放給員工,年終獎一般是按照企業自己制定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來進行的,因此二者是兩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