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平臺在官方網站公布了《關于變更淘寶平臺爭議處理規則的公示通知》。
淘寶賣家在平臺上獲得過多差評或違規記錄,一旦收到大量買家投訴,經淘寶判定后,將直接作出快速退貨退款或僅退款支持。
第二條“賣家超過約定的發貨時間或買家申請退款時尚未發貨的,賣家應在征得買家同意后再發貨。賣家在未征得買家同意前發貨的,且買家未收到貨或拒收商品的,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及商品破損、損毀及滅失風險,由賣家自行承擔,訂單支持退款買家。”這意味著,如果賣家在未經買家允許的情況下,延遲發貨、強制發貨,淘寶支持買家“退款”。
第三條“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或經淘寶判斷支持買家拒收的商品,該商品經買家拒簽成功,交易支持退款,賣家應當依據與物流公司的相關協議或約定及時召回商品并承擔商品損毀、滅失等風險。涉及運費爭議的,依本規則運費規定處理。”這條的內容則是有關于“7天無理由退貨”商品或買家拒收的商品,支持買家在拒簽后申請退款。
據淘寶官網消息,為了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維護市場秩序,幫助大家更好地解決商品交易過程中的糾紛,淘寶網擬變更淘寶平臺爭議處理規則的相關規則。此次規則變更于2023年12月19日進行公示通知,將于2023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