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下午消息,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多則騰訊音樂娛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與喜大(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喜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公開,審理法院為廣東省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
裁定書顯示,原告騰訊音樂公司訴稱,原告經合法授權獨家享有《信仰之名》《寵愛》《大夢想家》等涉案錄音制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自2019年起,原告發現兩被告未經授權擅自在“喜馬拉雅”平臺上傳播涉案錄音制品并提供付費下載服務。兩被告的行為已嚴重侵害原告對涉案錄音制品的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
被告喜大科技公司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本案應當由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管轄。
最終判決結果為,駁回被告喜大(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對本七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