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無錫一女子在接娃放學途中,駕駛電動車與一名小孩相撞,該女子回頭看了一眼后便“揚長而去”。次日,民警鎖定疑似肇事駕駛人,將電動車暫扣,并將其帶至中隊做進一步調查。民警表示,若駕駛人行為定性為逃逸,將面臨行政拘留15日以下并處罰款1000到2000元的處罰。
根據視頻監控顯示,該女子駕駛電動車在道路中正常行駛,小孩則是突然從巷道中蹦出,隨后兩者相撞。
筆者認為,本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小孩突然從巷道中蹦出。但是由于駕駛員并未停車處理,并直接離開,構成了肇事逃逸,最終定責應該是在這名女性駕駛員身上。
不過目前的輿論十分偏頗,無論是網民還是部分官媒都在聲討女方的責任。筆者認為,女方撞人后不救助確實應該遭受譴責和處罰,但是作為本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這名兒童同樣需要接受交通安全教育,不能因為這名兒童是受害者,就把他等同于無害。
此外,該名女子也違反了新國標載人規定,其后座承載了兩名兒童,后續應該也會被處以相應的處罰。
最后,筆者也希望大家能夠安全出行,在各種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行人和來往車輛。如果發生意外情況也不要驚慌,及時撥打110、120對車禍現場和傷員進行處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