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鈞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因宣稱“哈啰超4億粉絲推薦”被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合肥市知識產權局)罰款4萬元。
哈啰公司通過車行(電動車經營部)墻面、墻體燈箱以及店內銷售的電動車附帶使用說明書里宣傳“哈啰超4億粉絲推薦”等內容,將使用“哈啰出行”App用戶人數認定為推薦人數,并在特定場合進行宣傳,使消費者誤認為哈啰電動車有超4億人購買、使用并推薦,上述行為違反反不當競爭法。
今日,哈啰回應稱感謝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哈啰電動車門店“四億粉絲推薦”相關物料用語的監督和指導,哈啰電動車已積極整改并全額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