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據商務部網站發布消息,商務部等17部門印發了《關于搞活汽車流通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政策到期后延期問題。深入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出臺下鄉支持政策,引導企業加大活動優惠力度,促進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消費使用。
一是支持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
(一)促進跨區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車市場地方保護,各地區不得設定本地新能源汽車車型備案目錄,不得對新能源汽車產品銷售及消費補貼設定不合理車輛參數指標。
(二)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政策到期后延期問題。深入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出臺下鄉支持政策,引導企業加大活動優惠力度,促進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消費使用。
(三)積極支持充電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居住社區、停車場、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客貨運樞紐等充電設施建設,引導充電樁運營企業適當下調充電服務費。
二是加快活躍二手車市場。
(四)取消對開展二手車經銷的不合理限制,明確登記注冊住所和經營場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以外的企業可以開展二手車銷售業務。對從事新車銷售和二手車銷售的企業,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按有關規定做好備案。
(五)促進二手車商品化流通,明確汽車銷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將購進并用于銷售的二手車按照“庫存商品”科目進行會計核算。
(六)支持二手車流通規模化發展,各地區嚴格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
三是促進汽車更新消費。
(七)鼓勵各地綜合運用經濟、技術等手段推動老舊車輛退出,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開展汽車以舊換新,加快老舊車輛淘汰更新。
(八)完善報廢機動車回收利用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獲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資質。
四是推動汽車平行進口持續健康發展。
(九)支持汽車整車進口口岸地區開展汽車平行進口業務。
五是優化汽車使用環境。
(十)推進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切實提升城市停車設施有效供給水平,加快應用新技術新模式,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匹配。
(十一)發展汽車文化旅游等消費,在用地等方面支持汽車運動賽事、汽車自駕運動營地等項目建設運營,研究制定傳統經典車輛認定條件,促進展示、收藏、交易、賽事等傳統經典車相關產業及汽車文化發展。
六是豐富汽車金融服務。
(十二)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確定首付比例、貸款利率、還款期限,加大汽車消費信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