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近期因廣告內容被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處以40萬元罰款的事件表示了強烈的不滿和擔憂。
在聲明中,椰樹集團表達了對品牌名譽受損的擔憂。椰樹認為,廣告法并沒有明確規定在自己的官網上轉載科普教育是違法的,法無禁止即可為”。這種將缺乏科學依據的“科普”內容作為宣傳手段的做法,顯然有誤導消費者之嫌,引發了公眾的廣泛質疑。
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在2024年2月6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轉辦函》,其中指出椰樹集團在其自設網站上發布的宣傳圖文存在多個問題。
這些宣傳圖文不僅使用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商業營銷,還出現了“用椰子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飛機場’”等不恰當的廣告語。這些行為涉嫌違反《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因此椰樹集團受到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早在2019年,椰樹集團就因“我從小喝到大”的廣告語引發爭議。盡管他們堅稱這一廣告語得到了中國廣告協會的批準,并非指喝椰汁豐胸,而是指從小孩開始喝到長大成人,但最終還是因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違背社會良好風尚被罰款20萬元。
2021年,椰樹集團發布的一則招聘廣告提到的“有車、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帥哥追”等字眼,被指涉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被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