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知乎網絡技術公司表示,在合同履行期間,知乎網絡技術公司按要求完成項目安排并發布,但江蘇蘇寧公司未履行支付義務,起訴蘇寧收取數百萬廣告費。
近日,北京知乎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江蘇蘇寧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廣告合同糾紛一審判決公布。
法院認為,江蘇蘇寧公司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在框架合同中明確約定,支持江蘇蘇寧公司賠償律師費的訴訟請求。
最后,法院裁定江蘇蘇寧公司向知乎網絡技術公司支付廣告費100元.1萬元及相應利息,律師費損失5萬元。